云南女游客摔碎手镯,律师称商家未标价应承担主责,你怎么看?

翡翠手镯是一下难以平息啊。今天事情又有所不同了。此前瑞丽方面商家已经把手镯拿到鉴定中心做了鉴定,结果是估价18万,但珠宝店老板说考虑到这位女士的情况,可以让她赔付15万,老板也拿出来进货单,证明自己并未说假话。但是该女士态度坚决,只愿意赔付3万元,就此两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天有律师发声了:事情发生两天后,当天的监控记录被媒体曝光。

从视频上可以看出,费女士穿着一件黑色衣服,左手挎着包来到柜台前,拿起一款手镯开始试戴。柜台后面站着两位女性工作人员。突然,手镯掉地上,惊住了周围游客和工作人员。费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她将手镯戴上后,店员说这款手镯要30万,“我想我没有这个能力,所以我马上把它拽下来,结果不小心掉了”。豪达(四川)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律师孙顺发表示,该起事件中,商家有两处明显的责任,一是未对商品进行标价,二是未对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行保护。

孙顺发认为,商家销售商品,应对商品进行明显的标价,如果这款手镯旁有30万元的价格,费女士不会去试戴,就不会造成摔坏;其次,商家作为手镯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这个安全保障义务,不仅包括保障消费者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还包括尽量避免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因过失行为产生民事责任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女子刚进饭店就摔倒,因玉手镯摔碎索要赔偿,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解答百姓疑惑,追踪社会热点,敬请关注头条号“全民普法宣传”~先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李红(女、42岁,化名)平时喜欢逛街购物,2017年11月,李红像往常一样去一家购物中心购物,因为购物中心门口人不多,所以她步行速度比较快,快到门口时候,她感觉突然眼前一黑,随即倒退多步并倒在地上。原来是她撞到了侧门门玻璃上,玻璃是保洁人员新擦的,加上有些阳光反射,她并没有注意到。

李红随即打电话叫来家属并拨打120,住院11天,经鉴定为尾椎骨骨折,9级伤残,产生医疗费3万多元,一部iphone6手机摔坏,价值4400元。后经多方交涉,李红主张购物中心赔偿各项费用16万元,双方没有达成和解,经法院判决,购物中心负主要责任,赔偿各项费用6万余元(包含手机损坏)。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负保障义务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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