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中国古代婚姻有一些了解,一定听说过有一种叫做「蒸报婚」的婚姻形式。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婚姻形式呢,跟常见的婚姻形式有什么不同呢?中国有哪些「蒸报婚」的实例呢?跟普通婚姻形式不同的地方在于,所有的「蒸报婚」都是二婚,无一例外,但又与普通的二婚有所不同。普通的二婚中,可能是男方二婚,也可能是女方二婚,还有可能是男女都是二婚,但所有的「蒸报婚」中,二婚的必然是女方,或者男女双方都是二婚。
为什么是这样呢?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蒸报婚」中的「蒸」和「报」各是什么意思,没错,你想得没错,「蒸报婚」其实是两种婚姻的合称。按照《尔雅》中的解释,上淫为蒸,下淫为报。什么意思呢?我们来具体解释一下。所谓「上淫为蒸」,指的是子娶庶母,弟娶寡嫂。也就是说,父亲去世了,作为儿子的家中男性,把亲生母亲之外的任何一个父亲的妻子娶过门,都算蒸婚,同样道理,兄长去世了,弟弟把兄长的妻子娶过门,作为自己的妻子,也算蒸婚。
与蒸婚相对的,就是报婚,报婚的意思是说,儿子去世了,父亲把儿子的妻子娶过门,作为自己的妻子,或者是弟弟去世了,兄长把弟弟的妻子娶过门,作为自己的妻子。为什么中国历史上会出现「蒸报婚」这种跟普通婚姻大不同的婚姻形式呢?有两个原因,一是生存的原因,二是利益的纠葛。先说生存的原因,在司马迁撰写的《史记·匈奴列传》中,明确地提到了匈奴人就采取这种蒸报婚,司马迁的原文是,「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其中,「父死妻其后母」就是典型的蒸婚,「熊迪思皆娶其妻妻之」既有可能是蒸婚,也有可能是报婚。写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了,匈奴人不能算中国,我认为这种观点既狭隘又浅薄。司马迁撰写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并不是一部区域纪传体通史,所有被司马迁记录在《史记》中的,都应当算做当时的中国。更何况,按照司马迁的记载,匈奴人是「夏之苗裔」,所谓「夏」,说的是便是大禹、夏启开创的夏朝,而「苗裔」就是后代的意思,所以,匈奴人是大禹和夏启的后代,他们怎么能不算中国人呢?司马迁的时代,匈奴人依旧保留着「蒸报婚」,就是因为匈奴人生活太过艰难了,他们需要想尽办法把人口绑定在一个家族中,父亲去世后,儿子把小妈娶为妻子,可以有效地避免小妈改嫁其他家族带来的人口流失,小妈不会到别的家族中,小妈生的儿子也不用到别的家族中。
中国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远嫁匈奴后,就按照匈奴人的婚俗,有了二次婚姻,也就是蒸婚。说完生存的原因,再来说说利益的原因。其实,我刚刚说的匈奴人的蒸报婚,除了生存的原因,也有利益的原因在,只是利益原因并不那么明显罢了。我们接下来说一个利益比较明显的。按照《左传》的记载,卫宣公公子朔继位时,年纪比较小,地位不稳固,先是被推翻,而后又借兵复位,但依然无法镇住国内的反对势力,正在此时,齐国的国军出了一个馊主意,让卫宣公的母亲宣姜改嫁给原太子公子伋(卫宣公的异母兄)的弟弟公子硕。
宣姜不干,但胳膊拗不过大腿,在齐国国君的坚持下,宣姜还是嫁给了公子硕,还为公子硕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按辈分,公子硕是公子伋的弟弟,而宣姜是公子伋父亲卫宣公的妻子,公子硕娶宣姜,就是子娶庶母,就是蒸婚。很明显,宣姜嫁给公子硕,最主要的原因是利益,为了亲生儿子的国君之位。除了《左传》所记载的春秋时代以外,中国历史上仍旧有蒸报婚,最为大家所熟知的,李治娶庶母武媚娘为妻,便是蒸婚,李隆基娶儿媳杨玉环为妻,勉强可以算报婚,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杨玉环的第一任丈夫并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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