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买马的钱不能花,池子里的鱼一样不能吃。可以肯定的是明清以前没人敢吃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宗教。三、文化崇拜。转眼到了明末,金鱼的尾巴开始分叉了,而且有的竟然有三叉。金鱼尾巴不都是分叉的吗?不是,明末以前金鱼除了颜色跟鲫鱼还是差不多的,尾巴大变异始于明末。然后清代开始了大发展模式。清代养金鱼才开始产业化。

如果说金鱼明代开始“鬻于市”,那清代金鱼产业才是市场化的年代。那时候北京南边有个地方叫金鱼池(解放以后填平了。)那地方真的就是养金鱼的池塘,而且风景优美还有园林建筑,多有骚人墨客汇聚于此,算是五A级景区吧?不知道要不要票。这些文人雅客就是当时养金鱼的主力军。那时候北京街上也有卖小金鱼的,吆喝的就是小金鱼(想听的话去听郭德纲相声)。

为什么吆喝小金鱼呢?因为街上买给庶民的金鱼真是小,好品种不让卖,士大夫阶层专供。这时候流行的是提笼架鸟斗蛐蛐养金鱼,但是只限于士大夫和八旗阶层,文人雅士居多。我们中华民族向来是崇拜文人的(现在被公知毁了),那文人的宠物文人自己不吃庶民能吃吗?好不容易学人家养俩小金鱼还没大个儿是的,咋吃啊?所以明清时期不吃金鱼更多的是文化崇拜。

《西游记》中观音座下的金鱼听观音讲经得道,化身灵感大王,却要下界吃童男童女,观音到底讲的什么经?

跟观音讲经没关系,这是邪神和人类的一桩不公平交易。话说取经团一行来到通天河畔,据车迟国元会县陈家庄庄户陈氏兄弟讲述,这里有一座灵感大王庙,那大王:感应一方兴庙宇,威灵千里祐黎民。年年庄上施甘露,岁岁村中落庆云。虽则恩多还有怨,纵然慈惠却伤人。只因要吃童男女,不是昭彰正直神。这大王一年一次祭赛,要一个童男一个童女,猪羊牲醴供献他。

他一顿吃了保我们风调雨顺,若不祭赛就来降祸生灾。有的西游记解读者说这是通天河畔庄户和金鱼精的一场公平交易,庄户保证每年贡献一对童男女,金鱼精保证全庄一年之内风调雨顺有个好收成。那么这场所谓的交易公平吗?小编今天给絮叨絮叨。书中明言,陈家庄人这种行为叫做祭赛,祭赛就是祭祀酬神。元李寿卿《伍员吹箫》第三折:秋收之后,这一村疃人家轮流着祭赛。

鲁迅 《坟·坚壁清野主义》:小家女也逛庙会,看祭赛。祭,会意,左边是牲肉,右边是又(手),中间象祭桌,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赛,形声,从贝,本义为行祭礼以酬神。《史记·封禅书》:冬赛祷祠。索引:赛谓报神福也。白居易《新乐府·黑潭龙》:朝析暮赛依巫口。又如赛文(古代因年谷丰收为酬神而作的祭文),赛还(祭祀还愿),赛愿(祭神还愿),赛神(祭祀以报答神明),赛馔(祭神的食品),赛宝(供祭宝物),赛祷(祭祀酬神)。

祭赛意思就是说,用贵重物件祭祀神灵。人类从洪荒时期开始,祭祀神灵一般采取血祭,血祭又称红祭或生血祭,一般是指宰杀牛羊马猪等动物作为牺牲来敬献神灵,或者用这些动物先祭祀然后再宰杀分食,主导这个祭祀分肉仪式的人叫做宰相,汉相陈平微时就曾担任此职,由于没有厚此薄彼分肉甚均,因此得到了乡老的一致好评,直夸这小子以后肯定有出息,陈平趁机吹牛逼,以后给我当个宰相,我也能干的有声有色。

血祭中还有一种极为野蛮的祭法,被称为大红祭,就是专指杀活人作为牺牲以祀神。这种祭祀方法随着各民族的文明程度递增而逐渐式微,最晚的某少数民族猎人头式血祭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被彻底禁止,此少数民族由于信奉人头血祭对于谷神的重要,所以每年到了播种季节就要砍人头来祭祀,祭祀点设有人头桩,用来摆放祭祀的人头。刚开始用人头祭祀是有人献身的,愿意把自己的头颅献给神灵,为族群和百姓造福。

后来自愿献头的人少了,就使用战争中的俘虏。再后来没有战争也没有了俘虏,就用猎人头的办法,每年派人出去杀个人把人头带回来,如果到时候带不回来,就把出去猎人头者杀掉祭祀。通天河畔庄户人家向金鱼精供献童男女的祭赛方式就属于血祭的一种,也就是活人祭祀,同时供献的还有猪羊等物。但是通天河畔的庄户供献童男女并不是自觉自愿的,而是被逼的,因为不供献就会被金鱼精降祸生灾。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盘踞火焰山的牛魔王夫妇,火焰山的生存条件比起通天河来应该是恶劣百倍吧,但是火焰山的居民十年拜求一次铁扇公主,而且只需四猪四羊,花红表里,异香时果,鸡鹅美酒。间隔时间之长,索要供物之少,真正称得上是活菩萨一个,因此铁扇公主最后修成正果,经藏中万古流名。所以金鱼精和通天河畔庄户之间根本不是公平交易,而是带有黑社会收取保护费的勒索豪夺性质,所以陈氏兄弟说他不是昭彰正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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