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书·律历志》中明确规定一斤等于十六两,一两等于二十四铢。有贵金属的计量,也需要到“两”以下。所以早在唐代时就出现了“钱”这个单位,像唐代医学家苏敬在《名医别录》中的注释中就提到,六铢等于二钱半,这样十钱就等于一两。原因如下:一、新中国成立后统一了中药方剂用量换算,已不再用古代各个朝代的计算方法,1979年起,我国对中药计量统一采用公制,即1公斤=1000克,并对古方药量按如下近似值进行换算:1市两(16进位制)=30克;1钱=3克;1分=0.3克;二、《本草纲目》成书与万历十八年,即1590年,李时珍提出这个问题,基于当时的大夫用药习惯和历史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因素:1、唐宋时期度量衡标准三倍于汉制:自唐宋至清,对经方本原剂量认识主流观点是“古三两即今一两”。

古时计量十六两为一斤,请问一两等于十六钱吗?为什么?

在古代一两不是十六钱,而是根据不同时期有二十四铢和十钱两种算法。在中国古代度量衡的计量方法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是有所区别的。根据《孙子算经》记载,古代的重量计量单位中二十四铢为一两。这一计量方式在《汉书·律历志》中也得到确认,正式规定了以铢、两、斤、钧、石这五级作为重量的计算单位,也被称为五权。在《汉书·律历志》中明确规定一斤等于十六两,一两等于二十四铢。

当时通行的五铢钱,就是因为一枚铜钱重五铢而得名。应该说这种重量计算单位有些坑人,在斤和铢的换算上非常麻烦。虽然铢这个单位很小,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用不到,但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还是很有用的。像医生配药来说,往往需要比较精确的计量,极有可能会出现“两”以下的单位。还有贵金属的计量,也需要到“两”以下。这种时候一两等于二十四铢的规定无疑极大的增加了计算难度。

所以早在唐代时就出现了“钱”这个单位,像唐代医学家苏敬在《名医别录》中的注释中就提到,六铢等于二钱半,这样十钱就等于一两。相比之下,钱这个单位极大的节省了“两”以下的计算难度,因此逐步被人们所接受。到了宋代,“钱”这个单位正式被规定为“两”以下的重量计算单位,并规定十钱为一两。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一两早期一两是二十四铢,后来则是十钱,从来没有十六钱的说法。

中医古之一两、今之一钱,是不是古代的一两十五克,一钱也十五克?

谢邀,问古之一两今之一钱,是否今之一钱即十五克,这个说法是《本草纲目》作者,李时珍说的,放在今天,这个说法显然不对同时也是一种误解。原因如下:一、新中国成立后统一了中药方剂用量换算,已不再用古代各个朝代的计算方法,1979年起,我国对中药计量统一采用公制,即1公斤=1000克,并对古方药量按如下近似值进行换算:1市两(16进位制)=30克;1钱=3克;1分=0.3克;二、《本草纲目》成书与万历十八年,即1590年,李时珍提出这个问题,基于当时的大夫用药习惯和历史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因素:1、唐宋时期度量衡标准三倍于汉制:自唐宋至清,对经方本原剂量认识主流观点是“古三两即今一两”。

如明代朱橚主持编纂的大型方书《普济方》即引用了这一结论;清代伤寒大家尤怡在《医学读书记》一书中也引用了陈氏之论,认为“ 此说最有根据”。从当代度量衡专家考证所得的宋金元明时期的度量衡值来看,宋1斤约为660g,东汉1斤约为220g,与当时对经方“古三两即今一两”的考证结论大致相符。李时珍生活在明代中后期,明代前中期医学的发展受金元影响较大,无论从学术思想还是用药方式、用药剂量等多方面对金元四大家可谓是全面继承。

李时珍在撰写《本草纲目》之时,“古三两即今一两”必定为当时广大医家所知,尽管明代的度量衡标准较之宋代已有缩小(宋1斤约合今661g,明1斤约合今598g),因此李时珍以“古三两即今一两”为折算标准对经方剂量进行换算就不难理解。2 明代汤剂服法由汉代一剂多服演变为一剂一服:明代汤剂服法从汉代经方的“一剂多服”演变为“一剂一服”,李时珍所提出的“古之一两,今用一钱”的折算标准正是建立在明代汤剂“一剂一服”的基础之上。

明代医家李中梓在其撰写的《伤寒括要》一书中首次对“古一两今用一钱”进行了解释,“千金本草,皆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可为准则……且仲景汤液并分三次服。则轻重只得三分之一,而服法又得三分之一,岂非古之一两,仅得今之一钱乎”?这里李中梓明确解释了李时珍这一结论的两个重要前提:其一,古三两为今一两;其二,仲景汤液多为一剂三服,而今汤液多为一剂一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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