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写法,其实应该是这样:宋兄,之前你借俺们一百两纹银,俺们拿去做买卖,获利十分丰厚,现以金银,送上一百两黄金,请兄笑纳!这样的话,就算阎婆惜看到,也不至于给宋江带来什么祸害。因为当时见面,很是匆忙。好!所谓知恩图报,这个是理所应当的。

晁盖送与宋江的百两黄金,其中有什么故事,值多少人民币?

不客气地说,晁盖送宋江这一百两黄金,其实是要宋江的老命!(其实,最合适走这一趟的人,是吴用)为啥俺要这么说,咱一起来看原著,书上说,晁盖在梁山当了老大之后,这便与吴用商量,说这一次俺们弟兄七人的性命皆出於宋押司,朱都头两个。古人道知恩不报,非为人也。今日富贵安乐从何而来?早晚将些金银,可使人亲到郓城县走一遭。

好!所谓知恩图报,这个是理所应当的。晁盖要送金银给宋江,当然是好事一桩。可是要把这好事办好,那就得用对人。那么,何谓用对人呢?头一个,你得保证宋江得了金银,不会因此暴露,泄露了身份,所以你必须得派一个办事靠谱、且熟悉郓城县情况(起码得认得宋江吧)的人。次一个,派去办事的人,外表特征必须普通,好掩饰,不然容易被人识别,反而连累了宋江。

最后,给宋江的书信,起码得用暗语吧,不能太过明显。结果你瞅瞅,晁盖用了谁?刘唐!我说晁盖要宋江的老命,第一条原因就在刘唐身上:为什么这么讲?因为刘唐这货恰好完全与上面所讲的相对立。我讲,派去办事的人,外表特征必须普通,好掩饰,不然容易被人识别——你瞅瞅刘唐长啥样?书上说到晁盖初识此人之际,观察他的特征,是:紫黑阔脸,鬓边一搭朱砂记,上面生一片黑黄毛。

这也对啊!要不是鬓边有一搭朱砂记,绰号咋叫赤发鬼呢?我们都知道,中国人一般都是黑头发,头发发红,真的是非常罕见的。尤其是在古代,更不存在为了赶时髦把头发染成红色的可能,那么这样一个红色头发的人出现在郓城县,会不会引人瞩目呢?当然会!更要命的是,这个刘唐,还不熟悉郓城县情况,因为他是东潞州人氏,自幼便在江湖飘荡,曾在山东、河北做过私商——也就是说,刘唐是一个擅长走野路的人,却对县城里的规矩并不太熟悉。

那么,刘唐既然不认识郓城县的路,他认识宋江吗?其实见过一面,此前书上说到宋江给晁盖通消息之际,晁盖介绍给他认识三个人,一个吴学究;一个公孙胜,一个刘唐。既然见过,按理就该认识。但实际上,却不一定。因为当时见面,很是匆忙。吴学究和公孙胜,这样细致的人,能一眼记住来人长啥样,可是刘唐,粗人一个,其实完全没上心。

而宋江,书上说得分明——“略讲一礼,回身便走“,因为心急,他其实根本就没留意。所以问题来了,如果晁盖派吴用或是公孙胜去找宋江,就会稳妥许多。因为这俩货细心,擅算计,不容易粗心大意出错——但晁盖偏偏派了粗线条的刘唐。那么这位刘唐,又粗线条到何种程度呢?第一、他居然在出发之前,不搞清楚宋江到底长啥样?实际上就算你只见一面不记得,你也可以细细盘问晁盖,搞清楚宋江的几个长相特点:矮、挫、黑等等。

但是书上说:(刘唐)看了宋江,却不认得。反倒是宋江见了这人,略有面熟,“莫不是那里曾厮会来?”心中一时思量不起。结果最终,刘唐只能问路边一个篦头铺,才搞明白,原来这货就是宋江。第二个,在接上头之后,刘唐表明了自己身份,宋江立刻就秒懂了,他的原话是这样的:“贤弟,你好大胆!早是没做公的看见!险些惹出事来!”实际上宋江此时的心理活动是:狗日的晁盖,派这么个鲁莽的红头发过来,是要有意暴露咱么?第三个,晁盖托刘唐给宋江的,除了黄金一百两之外,还有一封信。

正常情况,这样的一封信,绝不可能大咧咧写着:俺现在做了山贼,你之前帮俺们逃跑,现在俺们送你黄金一百两,以表感谢。这样写的话,等于是出卖对方。正确的写法,其实应该是这样:宋兄,之前你借俺们一百两纹银,俺们拿去做买卖,获利十分丰厚,现以金还银,送上一百两黄金,请兄笑纳!这样的话,就算阎婆惜看到,也不至于给宋江带来什么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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